我认为竞技体育的分性别组别非常奇怪。影响人类体育能力的因素有非常多,为什么只有性别(以及残疾状况和少数项目中的体重)被广泛地用来划分组别,而且生物学性别(sex,在最狭义的定义下指配子)本身与体育能力无关,而是激素、肌肉、骨骼密度等一些存在性别二型性的特征与体育能力有关,这些特征在进化历史上是动态变化的。那么为什么不直接根据这些因素来进行计算并划分组别?
它包含了一些非常奇怪甚至逻辑上诡异的预设。竞技体育本身就是“排他性”的,这是竞技体育的本质特征。为什么性别内部的排他性就是可以接受的,而性别之间的排他性就是不可接受的?
的确,我们都知道废除分性别组别之后绝大多数项目(除了花滑、体操等)的顶尖运动员都会是“男性”(顺性别男性)。但是,为什么人类有一种“同性别之间的比拼是公平的,男性和女性之间的比拼是不公平的”的幻觉?为什么全世界所有项目的前100名都被最强的100个“人类”占据(可以预见几乎全部都会是顺性别男性)是不可接受的,而“全世界所有男子项目的前100名都被最强的100个男性占据”和“全世界所有女子项目的前100名都被最强的100个女性占据”却被认为是公平的、可接受的?
很多顶尖运动员其实都有无法通过后天努力赶上的基因变异,社会将这些基因变异看作所谓的“天赋”,但为什么生理男性对生理女性的优势就被视为“需要通过设置单独组别进行人为干预的结构性不平等”,为什么一个跨性别女性运动员的睾酮、骨密度等带来的比顺性别女性的优势就被视为“作弊”?
最根本的是:为什么“让‘女性’有意义地参与竞技体育”是一个值得被提出和关切的政治问题,而“让体质不好的人有意义地参与竞技体育”甚至“让所有人参与体育”不是一个有效的政治问题?
我真的受够了关于“跨性别者能否按照自己的性别认同参加相应组别”的争议了。
竞技体育的规则是一套逻辑错乱的非理性胡言乱语,(至少其当前的形态)应该被彻底废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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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本文作者:Jiao Sun (孙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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